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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市服務乙、丙級證照
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有鑑於現代商業已趨向於連鎖化、大型化及資訊化,門市服務 業發展也由單店經營到多店經營以致連鎖經營的層次,致使業界對服務業人力需求與日俱增,惟門市服務業為知識密集產業,人才需求量高,故為提升門市服務人員 之專業形象及培養具前瞻性的服務人才,累積國際商業競爭實力,同時擴散教育訓練功能,針對服務業的第一線服務人員,推動技能檢定制度,提高門市服務人員之 專業形象、管理思維及技術,創造企業獲利,因而建立全國性統一門市人才認證制度,俾提升門市服務業專業化之技術水準,建立檢定之公正性及權威性。
乙級門市服務技術士之檢定如下:
ㄧ、所謂之門市服務,泛指以門市型態服務消費者之服務業業態,如:連鎖服務業,可分零售服務業、餐飲服務業與生活文教服務業,由於業態間行業實務 差異性大,門市服務乙級技術士之檢定主要是以零售服務業門市管理人員為主,餐飲服務業與生活文教服務業門市管理人員為輔,予以店務營運中之各項指導與派任 工作能力之檢定二、門市服務乙級技術士之檢定標準,概以門市管理人員應具備之商業理論、門市與商品相關計畫、管理及經營技術及顧客服務……等,為主要檢定內容
三、檢定項目分為學科及術科兩項,採分別實施檢定,均應達標準方能授與乙級技術士資格。有關學科與術科之範圍,包括零售與門市管理、門市商品管理、門市銷售管理、門市人力資源管理、門市營運計畫與管理、門市商圈經營、門市顧客服務管理及門市危機處理等八項目
證照適用對象:
(1) 取得丙級後+2年相關工作經驗(*取得證照後的工作年資才算!)
(2) 取得丙級+高中以上畢業(高三亦可)
(3) 取得丙級+五專三(或二專或三專或技術學院以上亦可)
(4) 高中以上畢業+2年相關工作經驗
(5) 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6) 大專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1年相關工作經驗
(7) 6年相關工作經驗
丙級門市服務技術士:
政府為了提昇門市服務人員的專業理念,培養具前瞻性的服務管理人才,也為了累積國際商業實力的整體效益,積極引進最新經營管理技術並同時擴展教育訓練的功 能,將針對服務業相關人員,推動技能檢定制度,以期提高門市服務人員之專業形象、管理思維及技術,對於服務業相關人員專業價值的肯定、人才晉用品質提升、 消費者的權益保障,將門市存在的三個空間—從業人員空間、商品空間和顧客空間完美融合,創造企業獲利空間,甚而建立產業升級的具體指標,使業界與消費者共 蒙其利。
所以丙級檢定主要是針對從事流通服務業門市商店之第一線從業人員,參與店舖營運之各項執行工作,並應具備基礎之零售商業概念。
- 分為學科與術科兩項,採分別實施檢定,均應達標準方能授予乙級技術士資格。
- 有關學科與術科之範圍,包括零售與門市管理、門市商品管理、門市銷售管理、門市人力資源管理、門市營運計畫與管理、門市商圈經營、門市顧客服務管理及門市危機處理等八項目。術科為櫃檯作業與收銀作業。